审判庭内。
四十八台高清摄像机的红灯持续闪烁,所有镜头死死锁在原告代理人席上。
陆诚站起来,食指点在那份边缘发脆的泛黄影印件上。
他按住麦克风的底部开关道。
“审判长。”
“原告方申请将核心物证通过法庭全景设备,向全体诉讼参与人及全国直播平台出示。”
审判长林庆国目光沉稳。
右臂微抬,黑色木制法槌重重落下。
“准许。”
两名法警快步上前,接过陆诚手里的影印件,放入审判台下方的高精度扫描仪。
五秒钟后。
法庭正上方,那块占据半面墙壁的超清大屏幕闪亮。
一份纸质判决书的扫描件,被放大到两米多高,赫然呈现在所有人眼前。
纸张泛着陈旧的蜡黄色,不少地方带着水渍和虫蛀的破洞。
但上面黑体铅印的字迹,刀劈斧砍般清晰。
抬头最醒目的位置,盖着一枚颜色暗红的法院公章。
这东西亮出来,那种尘封已久的压迫感直接扑面而来。
陆诚把麦克风拉近一点,声音里透着冷硬。
“这是公安内网,历史档案。时间,1999年9月15日。”
“地点,粤西市人民法院。”
他翻开桌上的案卷副本。
“刑事判决书编号,粤西刑初字第412号。”
陆诚的语速特意放慢,每一个字都咬得极重。
“被告人,谢某莲。”
“犯拐卖儿童罪,涉及两名未满半岁的婴儿!”
“经法院审理查明,数额巨大,性质恶劣。”
“判处有期徒刑三年!”
他停顿了足足三秒。
整个法庭安静得只能听见中央空调换气的微弱风声。
陆诚深吸一口气,声音陡然拔高,顺着扩音器砸遍全场。
“缓刑五年!!”
这四个字一出来。
旁听席最前排的几个文字记者,手里的录音笔脱手掉落在地。
塑料外壳磕在大理石地砖上,发出清脆的响声。
所有人都惊住了。
缓刑期间再次作案,意味着她不仅是重犯,更是把国家法律踩在脚底摩擦的狂徒。
陆诚根本不给对方喘息的余地。
他目光如刀,直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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