活字印刷术的成功,如同为龙骧的文教事业插上了翅膀,知识的传播速度骤然提升。然而,伴随着疆域的扩张、人口的激增以及各项建设的全面铺开,龙骧的财政压力也与日俱增。原有的税赋体系,主要依赖田赋和战时临时征收,已难以支撑一个日益复杂的政权机器常态化运转。
镇守使府内,李铮拿着户曹核算的账目,眉头紧锁,向胡汉汇报:“镇守使,去岁各项支出远超岁入。北疆都护府设立、新附部落赈济安置、府兵制推行赏赐、各地水利工建、文教普及……皆需钱粮。仅靠田赋与盐铁专卖,已是入不敷出。若再遇战事,府库恐有枯竭之虞。”
胡汉对此早有预料。一个健康的政权,必须拥有稳定、可持续的财政收入。他召集李铮、王瑗、崔宏以及户曹、市易司的骨干吏员,专题商议税制改革。
“《龙骧治典》已立,秩序初定,当以此为基础,建立与之匹配的税赋新章。”胡汉开门见山,“原则是:税赋公平,负担合理,鼓励生产,税源多样。”
他提出了初步构想:
一、田赋改革:继续以均田制为基础,但改变单一按亩征收的方式。推行“租庸调”结合之法。“租”即按土地等级征收定额粟米;“庸”即成年男子每年需服一定时日徭役,可折纳绢布或银钱;“调”则按户征收当地特产,如绢、绵、麻布等。此法定额明晰,且给了农户一定选择权。
二、商税规范:以往商税多赖关卡厘金,零星杂乱。现于各主要市镇、互市场所设立“市舶司”或“税课司”,对坐商征收固定的“住税”,对行商按货物价值征收“过税”,税率从低,但要求账目清晰,严禁官吏额外盘剥。
三、开辟新税源:对矿山、大型作坊(如造纸、印刷、军工)等特许经营行业,征收“矿课”、“匠课”;对民间放贷取息、房屋租赁等行为,探索征收“息税”、“房税”。
四、统一征收:所有税赋,原则上优先征收“龙骧金元”,以强化其货币地位,也便于结算和管理。
这套方案,融合了唐代租庸调法和宋代商业税的某些特点,并考虑了龙骧的实际情况,旨在建立一个多层次、广基础的税收体系。
崔宏听后,沉吟道:“租庸调法,古已有之,若能公平执行,确可安民。然商税及新税,恐引士林非议,言与民争利。”
王瑗则从民生角度考虑:“税目增多,虽税率不高,但若吏治不清,执行走样,反成扰民之举。需有严密监督与申诉渠道。”
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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