奢侈很匪夷所思的事情,时至今日,即使我的眼界很开阔了,我仍然认为她是我见过的最有思想的女人。我姑姑说,我是她一生唯一的希望。我如果能活着回去,我一定带她走,离开那个闭塞的小村子,隐姓埋名换一种生活。我姑姑年轻时,也不是没人提过亲,但是那些人不是傻子就是瘸子。在村里人眼中一个毁了容的丑姑娘只配嫁这种人,即使她受过教育。我这一辈子都感激她,是她告诉我我有很多种生活可以选择。给了我学习的机会。对了,我还没有告诉你她是我们村子里唯一一所小学的老师。(我点点头,说:“我刚知道。”)
我十二岁时又回到了自己的家,在一个闭塞蛮荒的小地方,单身女人带着个女孩子是很危险的事。我十二岁时就像个大姑娘的样子了,出落得很水灵。
我自小学习就好,比起我那个都十岁了还数不明白一百个数的弟弟要强了许多。但我是个女孩,我爸妈认为女孩读书没用,迟早要嫁人的,是别人家的人,不如趁早给家里挣点钱,按理说我小学毕业后就不会念下去了,但那年,我爸不小心得罪了村支书,村支书打断了我爸的腿。我爸就暗暗发狠,家里一定要出来个人才,给他报仇,让他扬眉吐气。这份厚望自然就寄托在我身上了。我因此幸运的可以继续上学了。我小学中学一直是我们村的第一名,但这也改变不了我们家被歧视的待遇。我报大学时,我爸坚持让我学法律,全都是他的私心,以为我要是学法律了,他就可以明目张胆的为所欲为了。但我家实在太穷了,连我上学的路费都出不起。我爸就把我卖了。”
安律师呵呵苦笑了一声,接着说:“没你想象的严重,他问村上一家富裕的人,那人正好有个和我一样大的儿子,如果他们家愿意出一万块钱彩礼,我毕业之后就跟他家的儿子结婚。那家人同意了,觉得有一个女大学生做儿媳妇是件光宗耀祖的事。我也没说什么,我到了大学,开始拼命的挣钱,攒钱。我经常在食堂拣别人吃剩下的馒头,什么活动也不参加,因为会花钱。什么衣服也不买,哪个同学有衣服不要了,要扔,我就要来穿。拼命的学习,因为有奖学金。第一年寒假我没有回家,在学校里找了一份家教还有卖年货的兼职。我给那家人打了电报,要退婚。但那家人不干。我又让我爸把彩礼退了,只要他能退,我明年一定把钱还上给他,每年还能给家里一万块钱。我说我每个月能挣一千,他听我这样说,就说我太不懂事了,每个月能花这么多,两百块,就让我每年把钱都寄回到家里,他把婚就给我退了,在他眼里,我吃饭都不用花钱了。村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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