日后若再有无实据而轻易弹劾、几陷朕于不义者,定严惩不贷!”
“臣……谢陛下宽宥。”权万纪瘫软在地,后背已然湿透。
处置完相关人等,李世民沉默了。他缓缓从御座上站起,冕旒轻晃,目光扫过殿中每一个臣子,最后,他深吸一口气,声音带着一种前所未有的沉重与坦诚:
“张蕴古一案,几成冤狱。朕,一时不察,盛怒之下,险些错杀无辜。”
皇帝当众承认自己“险些犯错”!这需要何等的勇气与胸襟?殿中群臣无不震动,许多人面露动容之色。
“水能载舟,亦能覆舟。朕前几日日方以此言告诫诸卿,今日便险些自误!”李世民的声音提高,带着警醒与决意,“此案给朕,也给诸卿提了个醒!治国理政,断案决狱,最忌偏听偏信,意气用事!律法之所以为律法,程序之所以为程序,便是为了防止此类冤滥!”
他顿了顿,目光锐利如刀:“自即日起,朕立一规矩:凡朕盛怒之下,或据一面之词,下令立斩之人,即便旨意已下,行刑之前,相关衙署必须暂缓,并由宰相、刑部、大理寺、御史台主要官员,联名上奏,请求复议!至少……复议三次!若三次复议,仍觉其罪当诛,再行处决不迟!朕,不要做一个因怒而杀人的昏君!诸卿,可听明白了?!”
“陛下圣明!臣等遵旨!”山呼之声再次响起,这一次,许多声音中带着由衷的敬佩与感动。这条“三复奏”制度的提出,是皇帝对自身权力的主动限制,是对司法程序的尊重,更是避免冤狱的实实在在的保障!这无疑是贞观朝法治建设上极具意义的一步!
最后,李世民的目光落在了始终平静立于殿中的李毅身上。眼中的复杂情绪最终化为赞赏与一丝不易察觉的感激。
“冠军侯李毅。”
“臣在。”
“此次张蕴古一案,你于朕盛怒之时,敢于直谏,指出‘兼听则明,偏信则暗’;受命之后,雷厉风行,三日之内查明真相,证据确凿,条理分明;复命之时,不偏不倚,既明其冤,亦责其过。”李世民缓缓说道,每一个字都清晰有力,“你不惧君威,秉持公心,明察秋毫,实乃朕之股肱,朝廷之柱石!若非你,朕几铸大错,朝廷亦失一良吏。”
“此乃臣之本分。”李毅躬身道。
“有功则赏。”李世民一挥手,“赐冠军侯李毅,蜀锦百匹,玉如意一对,以彰其忠直敢言、明察善断之功!望诸卿皆能以冠军侯为楷模,以国事为重,以公正为念,共保我贞观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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