林知夏愣了半晌,还是伸手接过看起来卖相不错的三明治:“行。”
两个人并肩去了地下室。
林知夏要去拉主驾驶车门的时候裴羡南道:“我来开吧,你吃早饭。”
林知夏没犹豫就把车钥匙递了出去。
坐进副驾驶,因为跟对方并不熟悉,也不知道该说什么,林知夏索性就低头吃起了早饭。
三明治还带着温热,一口下去林知夏的眼睛瞬间亮了。
“这味道很不错,你是在小区附近早餐店买的吗?”
裴羡南视线落在前方,闻言脑袋都没侧一下,稀松平常地说:“不是买的,是我做的。”
“你做的?”
林知夏惊讶地看向他。
裴羡南也侧头看了她一眼。
男人见她眼底满是惊异,一双眼睛溜圆,像是他之前养过的一只波斯猫,唇角溢出一丝笑意,嗯了声说:“我平常会晨跑,回家之后就会自己做早餐。”
林知夏冲他竖起大拇指:“很厉害。”
不像她,每天睡眠时间都不够了,哪里还有心思晨跑?
“跑一跑对身体好。”
“噗——”
林知夏捂住嘴:“抱歉,我不是故意的。”
见裴羡南一脸疑惑地看着自己,林知夏想了想道:“你刚才说那个话的语气好像我以前学校的老教授,所以我没忍住笑了。”
裴羡南眉眼一沉:“我很老吗?”
林知夏赶紧摇头:“咳,我不是那个意思……就是语气像。”
“嗯。”
林知夏觉得有点尴尬,生怕又说错什么搞得气氛僵硬,索性埋头吃三明治。
说来也好笑,林知夏跟程燕凛谈了七年,除开大学的时候程燕凛经常给她买早餐,她从未吃过程燕凛亲手做的任何东西。
反倒是两个人参与工作之后,她经常担心程燕凛辛苦,一有空就煲汤给他送过去。
现在想想她真是太傻了。
他俩一个法医一个医生,谁又能比谁清闲到哪里去?
她在这边想办法硬挤时间去见他,想方设法对他好,而他呢?
下班要她去接。
聚会喝多了酒也要她去接。
甚至偶尔想出去玩玩旅游攻略也是她来做。
一句饿了她就横跨整个樊城去给他送吃的。
程燕凛又为她做过什么?
这段感情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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