就在嘉宁市一系列新举措的发布,引发的讨论与争议热度尚未消退之际。
半个月后,在俩会即将到来的一周前,国家层面的多个部门联合发布了一份更具震撼性的文件——《关于人形机器人相关税收及社会保障征缴的试行办法》。
这份国家层面的新法,无疑是对嘉宁市先行先试探索的强联动,也是为将来全国范围内即将到来的机器人普及浪潮,进行顶层设计和铺垫。
所有人都意识到,这个事在这个特殊的时间节点,肯定在会上正式一锤定音,落地是铁板钉钉的了。
一时之间,不单单是嘉宁市的企业家,全国各地的企业家、社会研究机构都在第一时间对其进行研读解构。
新法的核心要点是确立“机器人劳动单位”身份,首次在法律层面,将具备特定功能的人形机器人明确定义为“新型生产设备兼虚拟劳动单元”,为其相关的税费征收提供法理依据。
新法明确要求企业为其购置并投入使用的符合标准的人形机器人,依法缴纳相应的社会保险费用,参照特定标准,并支付“虚拟劳动报酬”。
这个“虚拟劳动报酬”的分配机制是法案最核心,也是最引人注目的部分。
企业支付给机器人的“虚拟劳动报酬”,其中80%将作为“机器人专项附加税”上缴国库。
剩余的20%,作为设备的维护、折旧和能耗开支,留存在企业内部账户。
值得一提的是,“机器人专项附加税”是不跟地方分的,而是直接全部进入国库,等于是国家层面把最核心的蛋糕分配权收了上去。
这预示着以后完成了过渡期阶段,进入全民发钱时代的分配权,不但从企业老板们的手里收回了,也不给地方,而是国家统一调度,会有一个全新的机构单位专门来做这个事情。
显然,这也是一众资本、企业老板、富人们感到“存在危机”的核心因素。
因为这样一来,他们与国家展开博弈的最大筹码,所谓“百万曹工之所系”的情况就此消失了。
以后的社会形态,就业率这个指标的重要性和权重占比会越来越低。
在机器人生产力时代,人的失业率越高反而代表了机器人平替进度越高,代表着转型过渡的进度,非但不是坏事,反而是好事。
新法的税收用途导向明确,机器人的税收将主要用于全国范围内的社会保障体系强化、技术转型期劳动力的再培训、以及支持类似嘉宁市保障性住房和社区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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