贺云天不知道,他留在原地的气息已经被豺群盯上,豺群的首领“嘤嘤”的叫几声,豺群跟在后面追过去。
豺的体型小、重量轻,在雪地上行走,不说如履平地也是行动灵活,只留下浅浅的脚印。它们的速度自然比慢悠悠行走的贺云天快上不少。
不知道走了多远,他停了下来。不是因为背后的豺群,而是他察觉到自己被什么东西包围。
从黑暗的山林里,不时闪过的绿光可以猜出,多半是之前被打退的狼群躲起来,准备趁机偷袭自己。
他转身看看自己的身后,要是没有被包围,他就打算把这个狼群解决掉。就是这么一转身,隐约看到身后的森林里有着几抹红色。
在兴安岭里面有这样毛发的生物,贺云天就想到赤狐和豺。但是狐狸一般都是单独行动,那背后追过来的多半就是豺群。
他怎么也没想到,自己堂堂一个猎王,死在他手里的野牲口不知凡几,有一天也会被野牲口包围。
他心里有了一个主意,狼群和豺群都打自己的主意,何不让它们狗咬狗。这两种都是属于犬科动物,说是狗咬狗也没错。
他把五六半收起来,爬到一棵大树上面,隐藏自己的身形。又从空间里拿出一把,装有8倍镜的SVD。
他通过瞄准镜,很快就锁定一只野狼的踪迹,现在要想杀了这家伙,简直是易如反掌。但贺云天这时候不是想要它的小命,只是想要打伤它,让它流血。
不用猜也知道,身后的豺群饿了许久,是追着自己的气味来的。它们是被刚刚的狼血吸引过来,要是在闻到血腥味,一定会忍不住。
以豺群的贪婪程度,只要闻到血腥味,和狼群打起来只是早晚的事情。这个狼群刚刚贺云天打死十多头,现在剩下的也不会太多。
贺云天瞄准好一会,也没有开枪,不是打不准,而是想要只打伤这头野狼,还要让它保持一定的战斗力,这个就有一些难度。
现在正是双方比拼耐力的时候,一定不能着急。贺云天等了大约五分钟,终于扣动手里的扳机,刚开完枪,就把这把SVD收进空间。
刚开完的枪,散发着浓烈的火药味道,还是很容易暴露自己的位置。只要是野牲口,就没有喜欢这种硝烟的味道。
特别是一些虫子,更是讨厌无比。野外宿营要是没有携带驱虫的药,就可以用火药来代替,一般的昆虫闻到这个味道,都会远远的离开。
被贺云天打伤的这头狼,前腿被子弹带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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