赫拉,宁可撕破脸、争上一场,甚至惹得她大为不悦,也要去迎娶一位对方的死敌呢?
这太难了。
这根本就不是在争取宙斯的喜爱。
而是争取,宙斯对自己的爱,要超越对赫拉的爱,超越对家庭和睦的重视。
那这一点有可能吗?
成为神王最爱的女神之一,有可能。
但神王最爱的女神不是赫拉,这又不太可能。
让神王愿意娶不难,难的是怎麽让赫拉也愿意?
天後若是铁了心不愿意,卡着不给盖章。
那自己————
岂不是只能永远做地下情人了?
虽然————也挺刺激的。
但这是名分问题啊!
想到这里。
黑夜女神甚至和宙斯哭闹的心都没了,彻底没脾气了。
她低着头,心思急转,迅速思索着对策。
虽然原本为了身份和颜面,也不求非要成为宙斯正式的妻子。
但是!
自己不想要,和不能要,那完全是两码事!
前者是骄傲和情趣,後者是憋屈和耻辱!
而这没良心的混蛋!
说好的一半,起码三分之一是黑夜的宙斯!
但现在!
可恶啊!
十分之一都够呛了!
主要是,还有孩子们啊!
可恶的正统之论!
若是没有这夫妻身份,自己和宙斯的孩子,岂不是都成私生子了啊!
这,这怎麽可以!
绝不可以!
黑夜的孩子虽然生於黑暗,但真正是至高神王宙斯之子!
是至高神王与原始黑夜的高贵子嗣!
是最高贵的神嗣!
绝不能真的永远不见天日,更不能永远低神一等!
祂们必须和宙斯其他所有孩子一样,享有同等的、甚至更高的荣耀身份!
这是底线!
而且————而且————
黑夜女神想起本就愧疚的心爱女儿—白昼女神赫墨拉。
心中又是一阵焦愁愧疚。
自己毕竟身份摆在这,不做神王妻子就不做了。
这个名头对自己来说,只能算是锦上添花,即便是没有,也说不上无法接受。
可————
赫墨拉她,她若是也委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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