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要不,你先去攻略毁灭与花之女王,她超纯爱的,天知道一个魅魔怎么会是个萧楚女。”
“大可不必!”张魄抬手制止,“就是搜集个情报,然后先搞个战略雏形,然后我再从其他世界搬救兵。”
笔停下,羊老爹回忆起之前,时间之眼看到的画面。
一群被黑暗笼罩,看不见脸的人,各个杀气腾腾,简直就是灭世小队。
“羊老爹觉得,有必要再和你科普一下光与暗的平衡课题!”
“不用,反正你们魔界选的救世主,没一个靠谱的,不是吗?”
羊老爹立刻垂头丧气,暗骂那些新王,没一个靠谱的。
都被人类指着鼻子骂了!
算了,至少羊老爹我靠谱,靠谱到和一个想毁掉魔界的人类合作。
啪!
羊老爹将羊毛笔摔在桌子上。
马德!
救世,就不该是恶魔干的活!
羊老爹捡起笔,继续写写画画。
张魄看着羊老爹发疯,不明所以。
但看着发黄的纸上,越来越丰富的情报信息,张魄忍不住感慨。
时间之眼,真是好用啊!
死亡后,能重生回过去。
洞悉历史和未来,还能从历史中汲取到知识。
如果有超级力量傍身,那就是真正的全知全能。
哒哒哒~
脚步声传来。
门外一堆恶魔尸体,怎么还有恶魔敢来这里?
张魄疑惑看去。
那是一个穿着红色大风衣的白发男人。
男人扛着大剑,身体健硕,容貌俊朗,脸颊上有些许胡茬,身高足有两米二。
澎湃的血炁,藏在那副挺拔厚重的身体内。
炙热、纯净!
羊老爹看着男人,时间之眼自动开启。
男人的过去尽在眼中,羊老爹逐渐理解了一切。
血罗之子,魔人·拉斐尔!
未来的时间线展开。
拉斐尔杀死了所有的王,得到了神器。
然后挑战邪魔王,击杀。
魔界杀戮十几年,清理干净邪魔族和混沌魔,顺手杀了大半恶魔。
又是一个杀胚!
羊老爹惊声尖叫:
“狗屎!”
“他杀了诺顿和穆恩!”
“现在还要杀我!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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