粪便内多是草根。
“俺才不冷,哥给的裤子真暖和,以前我都光着腚跑,咱穷人皮就是衣服,抗冻才能活下去。”
陆卫国闻言,震惊的回头看去。
这刘大壮浓眉,凤眼,卧婵,天庭饱满,大鼻腔,高鼻梁,甚至眼角间还有双雀纹。
分明是贵人之相。
冷不丁总会说出远超他认知的话。
可偏偏就是个一根筋的傻子。
难道这就是奋斗村这一辈的守村人?
苍天守护,可世道就偏偏欺负老实人。
陆卫国叹了口气,站起身说道:“那咱就不休息,记住,如果遇到危险,我说什么你就干什么,
就是让你去死,你也不能犹豫。”
“那肯定的!卫国哥,你现在让我沿着山脊跳下去,我现在就跳。”
“滚犊子,竟说这没用的,走吧,累了就说哈。”
沿着山愣子一路向下,没走多远,就看到一头膘肥体壮的大孤猪,靠在松树边,一个劲的蹭上面的松油。
大孤猪单打独斗,靠的就是那一身满是油脂的鬃毛。
蹭完松油子,在从地上以翻滚。
沾满泥沙石子的鬃毛是天然最坚固的防护。
看到野猪,刘大壮第一时间看向陆卫国。
仿佛在说,用不用他上去跟野猪拼命!
陆卫国瞪了一眼傻了吧唧的刘大壮,从背上掏出猎枪。
顺势在口袋里拿出两颗子弹。
双管猎枪,每开两枪都要重新上子弹。
优秀的猎手,能做到七步五枪,子弹夹在手指缝中,换弹速度极快。
而陆卫国前世最巅峰的时候,也只能做到八步四枪,那也在全世界狩猎大会上,获得了快枪手的称号。
举枪,瞄准。
就在那野猪抽动鼻子,终于发现了危险,抬起头用獠牙瞄向陆卫国的瞬间。
只听!
“砰!”的一声。
火药味升起,子弹顺着野猪的眼角边,将那肥嘟嘟的猪耳朵射出个洞!
“艹!这枪把子歪!大壮!上树!”
猎枪金贵,子弹更金贵,没有持枪证,买不了子弹,他手上也就只有丈母娘送的那十几发子弹。
如此珍贵,他哪里舍得提前校准。
“盼儿!盼儿!!”
被射中的大孤猪,那黝黑的眼珠子瞬间充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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